爆炸危险环境的防爆型电磁阀电气设备
爆炸危险环境的型电磁阀电气设备
一、型电磁阀电气设备的一般要求
对爆炸危险环境下型电磁阀电气装置的一般要求:
(1)爆炸危险环境的电力设计应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把大部分型电磁阀电气设备,特别是正常运行时发生火花的电气设备,布置在危险性较小或非爆炸危险的环境内。
(2)在满足工艺生产及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型电磁阀电气设备的使用量。
(3)爆炸危险环境的型电磁阀电气设备,符合标准,并取得检验部门的合格证。
(4)应尽量少用携带式电气设备。
(5)可采用建筑上的措施如隔墙等方法把爆炸危险环境限制在范围内。
二、电气设备类型及标志
型电磁阀电气设备的类型很多,性能各异,应根据电气设备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按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规定,电气设备的各种类型的标志如下:
(1)隔爆型(d)。把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向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传爆的电气设备。
(2)增安型(e)。对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和火花的电气设备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其程度,防止电气设备产生危险的可能性的型式。
(3)本质型(ia或ib)。在正常运行或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4)正压型(p)。具有保护外壳,且壳内充有保护气体,其压力保持高于周围爆炸性混合物气体的压力,以避免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外壳内部的电气设备。
(5)充油型}o)。全部或某些带电部件浸在油中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6)充砂型(q)。外壳内填充细颗粒材料,以便在规定规定使用条件下,外壳内产生的电弧、火焰传播,壳壁或颗粒材料表面的过热温度均不能够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7)无火花型(n)。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产生电弧或火花,也不产生能够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表面或灼热点,且一般不会发生有点燃作用的故障的电气设备。
(8)型(s)。指结构上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而采取其他措施的电气设备。